推荐要闻

  • 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1月3日至4日,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

    查看详情 2025.01.06
  • 菏泽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守护清朗网络”举报辟谣宣传活动

    为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广大市民网络法治观念,提升市民主动识谣辨谣能力,12月4日,菏泽市委网信办结合国家宪...

    查看详情 2024.12.05
  • 【菏你e企举报】菏泽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进企业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家网络侵权防范意识,8月8日下午,菏泽市委网信办...

    查看详情 2024.08.09
  • 【菏你e企举报】@菏泽企业,请查收这份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南

    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

    查看详情 2024.08.02
  • 2024涉菏十大谣言盘点短片发布啦

    查看详情 2024.07.31
  • 当前位置:首页> 网信动态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道

    发布时间:2023-06-14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要求,我省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送达书面材料并附带材料电子版的方式向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为指导和帮助全省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备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道。


    咨询电话:0531-51773249(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来电时请明确告知备案主体基本信息)


    报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217室(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电子邮箱:sdwxjszx@shandong.cn(仅供接收备案材料使用)


    有关备案适用范围、备案方式、备案流程、备案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


    (来源:省委网信办网络数据与技术管理处)图片


    菏泽市委网信办©版权所有 举报热线:0530-5310390    举报邮箱:hzswxfwzx@163.com
  • 菏泽网信
    菏泽网信
  • 菏泽网信微博
  • 菏泽网信微博